近来,武陟县人民法院法官高金旺通过屡次调停后,总算成功调停一同离婚案子,促进张某甲、张某乙夫妻二人言归于好,重拾家庭的温暖。
2018年3月份,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经人介绍相识。2018年11月13日举办订亲典礼。后两边在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,登记时购买了项圈、手镯、耳钉、吊坠等黄金饰品,价值合计12000余元。2019年1月8日,二人举办结婚典礼典礼时,被告又向原告索要现金彩礼20000元。二人婚后因家庭小事常常吵架,2019年10月国庆节期间,被告张某乙忽然不辞而别,原告张某甲重复请求其回家未果。原告灰心丧气,向武陟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在调停过程中,法官耐性倾听了原、被告各自对对方的不满之处,也让两边叙述对方的长处和对自己做的感动之事。终究,促进两边达到调停协议,两边自愿和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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